2008

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为方便公众知晓和查阅,现将西藏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地市公布的 2008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展示。

自治区
人民政府
历年
工作报告
政府组成部门
发改委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信厅
民宗委 公安厅 监察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社厅 国土厅 环保厅 住建厅
交通
运输厅
水利厅 农牧厅 林业厅 商务厅
文化厅 卫计委 旅发委 审计厅 外侨办
特设机构
国资委
直属机构
工商局 质监局 新闻出版
广电局
体育局 安监局
食药局 统计局 扶贫办
中直单位
人民银行 拉萨海关 检验
检疫局
国税局 地震局 气象局
地市
拉萨市 日喀则市 昌都市 林芝市 山南市 那曲地区 阿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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